冯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审辩护词
🌟【案件背景】
近日,冯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接受法庭审理。作为被告方律师,我深感责任重大。本案的核心在于,冯某某是否故意拖欠员工工资,以及其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恶意欠薪”。
💼【事实与证据】
经详细调查,冯某某的企业近年来因市场环境变化遭遇经营困境,资金链一度断裂,导致部分工资未能及时发放。然而,冯某某始终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承诺一旦资金回笼即刻补发欠薪。这表明,其行为并非出于主观恶意,而是受客观条件限制所致。此外,多名员工出庭作证表示,冯某某虽未按时支付工资,但始终保持沟通并表达歉意。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满足“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的主观恶意条件。结合现有证据,冯某某的行为显然不符合此构成要件。我们主张法院酌情从轻处理,同时呼吁社会理解企业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结语】
希望法庭能够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给予冯某某一个公正判决,同时也为类似问题提供参考案例。愿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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