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组织建设中,党费的管理和使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确保党费的规范管理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定,以明确党费专用账户的开设流程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本规定旨在规范党费专用账户的开设工作,确保党费的安全性和专款专用性。在开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内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二条 账户开设主体
党费专用账户的开设主体为各级党的基层委员会或其授权的财务部门。具体开户时,需由党组织出具正式文件,明确账户用途及管理权限,并指定专人负责账户管理工作。
第三条 开设流程
1. 申请阶段:由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开设理由、预计资金规模以及预期用途等信息。
2. 审核阶段:上级党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批准开设请求。
3. 办理阶段:获准后,由指定人员前往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同时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4. 备案阶段:将新开设账户信息上报至更高层级党组织备案存档。
第四条 使用管理
1. 党费专用账户只能用于缴纳党费及其他经批准的相关支出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 每笔收支均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并做好详细记录;
3. 定期向全体党员公布账户收支情况,接受民主评议;
4. 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撤销该账户,则须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五条 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党费专用账户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中央组织部所有。如遇特殊情况未尽事宜,请参照最新修订版本执行。
通过以上规定的实施,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提高党费管理水平,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