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 >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06 23:41:45来源:

为了规范城市出租汽车的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准入制度,监督服务质量,处理投诉纠纷等。

二、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所有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取得合法运营牌照。驾驶员需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定期参加职业培训,确保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

三、运营服务要求

出租汽车应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仪表盘上应明确标示收费标准。运营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文明用语,提供安全、快捷、舒适的乘车体验。

四、价格与收费

出租汽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物价部门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计费方式应透明公开,不得随意加价或拒载。对于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乘客权益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或阻挠乘客选择出租汽车出行。乘客有权对服务质量提出评价,如遇服务质量问题,可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本答案或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