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批准发布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18047—2026,新标准将于 2027 年 8 月 1 日正式落地执行,整体对标国际技术规范,补齐原有标准技术短板,全面完善车用压缩天然气的质量指标、检测手段与取样检验规则,进一步统一全国气源质量,保障天然气车辆稳定运行,带动整个车用燃气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距离上一版国标已有近十年时间,紧跟国内气源多元化、跨区域调配常态化的行业现状,重点补齐抗爆性能和气源互换两大技术短板,同步更新全部检测试验手段,把全流程质量管控落到实处,为加气站运营、燃气生产企业质检、车辆稳定运行建立统一的硬性规则,也让国内车用燃气标准和欧洲主流标准保持同步,助力气源贸易公平有序开展。

一、核心技术指标全面升级

  1. 新增甲烷值硬性指标 新标准增加甲烷值管控要求,明确车用压缩天然气甲烷值最低不小于 65,和欧洲标准保持一致;如果甲烷值低于 70,加气站必须在站内醒目位置公示数值,让车主清晰了解燃气品质。甲烷值用来衡量天然气抗爆能力,指标落地可以有效避免燃气品质波动造成发动机爆震问题。
  2. 新增气源互换性条款 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同来源的车用压缩天然气可以自由互换使用,切换气源之后不会影响车辆发动机动力性能与运行安全,解决管道气、煤层气等多气源混用带来的适配问题。
  3. 优化基础组分管控条件 调整水含量、水露点的文字表述,同时放宽标准适用压力范围,删除旧版里压力不大于 25MPa 的限制,适配更多高压加气场景,覆盖更多车型加注需求。

二、试验检测方法同步更新

  1. 多项检测项目优化调整 对高位发热量、总硫、硫化氢、二氧化碳、氧气、水露点、水含量等项目的检测方法全部更新,补充多项现行通用检测标准,让质检操作更加统一规范。
  2. 确定仲裁检测方式 把丙烷爆震指数法(PKI-MN 法)定为甲烷值争议检测的仲裁方法,统一质检纠纷判定依据,实现检测方法和国际技术体系接轨。

三、取样与检验判定规则更加细化

  1. 单独增设取样章节 新标准把取样内容独立成章,明确取样点位必须设置在压缩天然气交接节点,保障抽检样品能够真实代表交付气源品质,避免取样环节产生数据偏差。
  2. 明确合格判定逻辑 只有全部检验项目都满足技术指标,才能判定产品合格;如果检测不合格,允许对同批次样品开展复测,保障检验结果严谨公正。

四、标准落地带来的行业正向作用

  1. 统一全国燃气质量门槛,减少不同地区气源品质差异,跨区域长途行驶的天然气车辆不用再担心燃气适配问题。
  2. 压缩天然气生产企业、加气站有了清晰统一的质检依据,方便开展日常质量管控,降低运营合规成本。
  3. 进一步降低发动机故障概率,延长天然气车辆使用寿命,持续提升燃气汽车出行安全保障水平。
  4. 完善国内车用天然气贸易规则,推动气源流通更加公平,助力国内燃气产业稳步提质升级。

【相关 FAQ】

问题 1: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强制性国标新增了哪项关键性能指标?

回答 1: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强制性国标新增甲烷值指标,要求甲烷值不低于 65,同时配套加气站公示制度,还新增气源互换性要求,保障多气源切换后车辆正常运行。

问题 2: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国标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实施?

回答 2: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18047—2026,正式实施时间定为 2027 年 8 月 1 日,相关企业可以在正式实施前完成设备调试、质检流程整改。

问题 3: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国标对取样环节做了哪些调整?

回答 3: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国标单独设立取样独立章节,明确取样点设置在气源交接位置,保证样品具备代表性,同时完善不合格样品复测规则,让质检流程更加严谨规范。

问题 4: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国标为什么要增加气源互换性要求?

回答 4: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国标增加气源互换性要求,是为了适配国内多气源混用的现状,保证同一区域内不同气源的压缩天然气可以互相加注,不会影响发动机性能,解决跨气源加注带来的适配难题。

【数据来源】

[2026-09-09](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官网

[2026-08-31](车用压缩天然气新国标带来新 “气质”)人民日报

[2026-08-25](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4](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2026-08](GB 18047—2026 车用压缩天然气)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基于新版车用压缩天然气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文本与官方发布信息整理,仅作为行业技术信息参考;企业生产、质检、加气运营等实操工作,请严格以正式发布的 GB 18047—2026 国标原文为准;标准落地执行进度会结合行业过渡期安排有序推进,不构成企业经营决策依据。